2023年4月7日
引言
建筑业是否应该引入调价条款?
Covid-19 迫使几乎每一个签署了合同或协议的人重新审视其义务,并寻求途径以减轻过去两年中这场前所未有的疫情所造成的灾难性损失。为了应对最坏的可能情况,一些合同经过了重新谈判和变更。在建筑业,解决方案之一是引入调价(VOP)条款。这意味着什么?它是否会成为新冠疫情后继续伴随我们的疫情紧急措施之一?
调价条款 是合同中为了应对建筑材料成本通胀、减轻承包商负担、确保现金流以及按时完成项目而引入的条款。
2021年6月28日, Pakej Perlindungan Rakyat dan Pemulihan Ekonomi (PEMULIH计划)由马来西亚政府发布,旨在帮助缓解马来西亚的新冠疫情影响。在其推出的举措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允许政府项目因建筑材料价格上涨而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纳入调价条款。
这一举措是在马来西亚建筑工业发展局(CIDB)于2021年5月3日建议政府项目纳入调价条款之后出台的。 尽管这对建筑业参与者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但马来西亚建筑商公会(MBAM) 已呼吁将 调价条款 扩展 至私营部门的项目。
调价条款
调价条款属于预防性条款,允许调整合同中的价格。以建筑合同为例,它通常指建材价格。正如人们所能想到的,建材价格波动会影响供应链参与者的现金流,并对项目的竣工和最终价格产生连锁反应。
CIDB披露,建材价格上涨将同时影响大型和小型建筑参与者。其中涉及多种因素,包括采购数量、原料成本增加、建材数量有限以及杂项成本。事实上,CIDB报告指出,针对价格上涨进行的模拟显示,建筑成本增加了7%,而小型承包商的利润率下降了15%至20%。
在正常情况下,调价条款并不理想,因为会给协议价值带来额外负担。然而,如果没有该条款,建筑项目就会面临另一个导致竣工延误的因素。就目前情况而言, 已经存在各种阻碍。建筑业正面临人手不足、工期不确定以及定期进行新冠检测的意外费用。
调价条款与合同类型
值得注意的是,调价条款目前仅纳入了政府合同。那么私营合同呢?也许合同类型不应成为决定谁能获得调价条款的因素。其他建筑合同或承包商(或两者)很可能也需要调价条款。
在马来西亚工程局(JKR)的标准合同形式中,当工程量清单作为合同一部分时,使用的是 P.W.D. Form 203A (Rev. 1/2010)。它包含可供选择加入的“价格波动”条款。然而,这是一种政府标准格式。
私营部门常用的标准合同格式是马来西亚建筑师协会(Pertubuhan Arkitek Malaysia)的标准合同格式,也称为 PAM 合同。目前,其2006年版和2018年版均没有可选择加入的调价条款。
相比于根据建筑合同或项目的类型(无论是政府还是私营)进行区分,纳入调价条款应该成为所有建筑合同的强制性普遍规定。这或许可以参考《2012年建筑业支付和裁决法案》(CIPAA)第35条,其中无论合同是私营还是政府建筑合同,在裁决中“收到付款后方才支付”的条款均被视为无效。
应用调价条款
虽然调价条款的初衷是好的,但在实施中可能会遇到困难。PEMULIH举措提及纳入调价条款的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但如果在该日期之前新冠疫情有所改善该怎么办?如果情况依然不容乐观,该举措是否会延长?
此外,它是强制性条款吗?PEMULIH配套的公告使用了“membenarkan” 一词,意思是“允许”。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实施调价条款该怎么办?此类问题也可能发生在私营合同中。
如果初衷是为了应对疫情引发的持续价格上涨,那么也许《新冠法案》中应该加入包含调价条款或类似条款的需求。
调价条款与《新冠法案》
正如《2020年减少2019冠状病毒病(COVID-19)影响临时措施法案》(简称《COVID-19法案》)第7条在某种程度上类似于 不可抗力 条款。针对私营部门的扩展调价条款规定是否可以纳入《新冠法案》?这样一来,各方就可以依靠《新冠法案》来应对价格上涨。
与政府公告相比,法定条款显然更具分量。可以说,该公告没有法律约束力来强制各方在合同中包含调价条款。同时,在《新冠法案》中加入此类调价条款将能够详细说明其适用范围、运行机制和持续时间。
结论
在马来西亚,建筑合同中引入调价条款将至少受到每份建筑合同中一方的欢迎。然而,必须对其对开发成本的更广泛影响、此类调价条款应如何实施以及引入该条款的后果进行进一步研究 之前 其被宣布。随着新冠大流行似乎正在成为我们生活中的常驻居民而非过客,在私营和公共部门未来的工程建设合同中引入价格波动(VOP)条款,或许是前进的方向。
然而,目前阶段还为时尚早。眼下,在政府建筑合同中选择性包含价格波动(VOP)条款究竟会给建筑企业带来头疼还是困扰,仍有待观察。
图片来源: 铸造厂 基于 Canva 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