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五部法律草案供公众审议,包括《国有资产法(草案二次审议稿)》、《金融法(草案二次审议稿)》、《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草案)》和《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
- 公众可在2026年12月5日前,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提交意见建议。
- 官方草案文本及汇编说明材料均以中文发布,其中三部法律草案附有对照表。
中国大陆国家立法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NPCSC)目前正就五部重大法律草案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社会公众、企业、法律专业人士及机构可在2026年12月5日前对这些草案措施提交意见。
公布公开征求意见的五部法律草案为:
1. 《国有资产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国有资产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2. 《金融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金融法草案二次审议稿]
3. 《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
4. 《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草案) [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草案]
5.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
立法征求意见包括中文版本的草案文本及说明材料汇编。此外,还为《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可再生能源法(修订草案)》和《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提供了对照表。
意见提交可通过立法机关官方门户网站在线完成,或邮寄至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1号 邮编:100805)。邮寄提交时,信封上须清晰注明对应草案的中文名称及“征求意见”字样。
此次征求意见为受影响的市场主体、法律专家、金融机构、纳税人及能源行业利益相关方提供了审查中国大陆拟议法定调整的机会。由于这些法案涵盖基础领域——包括刑事司法程序、金融市场监管、税收遵从与征收、国有资产管理以及可再生能源发展——在中国大陆拥有商业、合规或专业业务的各方应密切关注这些法律草案在国家立法进程中的推进情况。
受影响对象
在中国大陆运营或与其有业务往来的个人、国内外企业、法律从业者、金融机构、纳税人和能源领域企业。
跨境背景
在中国大陆运营或与中国金融、税收和能源法律框架产生互动的跨国公司、投资者和外资实体需密切关注潜在的法律动向。
后续关注事项
-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布的官方中文草案文本及说明文件。
- 各法律草案未来是否提供官方或翻译的英文文本。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