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在工程招标评审中,工地安全指标约占技术得分的30%。
- 轻伤事故不纳入事故率计算,也不会直接触发扣分或取消投标资格。
- 在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后,即使劳工处的调查尚未结案,发展局(DEVB)仍有权暂停承建商的投标资格。
背景与概述
2026年10月21日,发展局局长甯汉豪女士就Julia Lau议员提出的关于承建商工地安全表现计分机制的立法会质询(LCQ7)作出了书面答复。该质询针对行业关注的焦点,即现有表现评估是否准确反映风险状况、轻伤事故是否对投标得分产生不切实际的影响,以及工伤严重程度如何纳入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公共工程和房屋项目评估中。
发展局(DEVB)统筹香港房屋委员会(HA)和劳工处(LD),阐明了涵盖公共工程合同中承建商评估、投标资格和安全监管的行政与监管框架。
招标评审中的工地安全权重
在评审公共工程合同的投标时,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会同时考虑投标价格与技术能力,后者包括过往的安全记录。根据具体项目的复杂程度,技术得分占总体招标评审得分的40%至50%。在技术得分部分,工地安全指标约占技术总分的30%。
除初始招标评审外,发展局(DEVB)还通过季度表现评估机制保持持续监管。工务部门根据多项参数对承建商进行评估,包括机械设备维护、工作环境、安全指引与培训、安全工作系统、雇用合格安全人员、工地事故记录以及工地事故严重程度。不合格的评级将对承建商未来中标的前景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导致正式的管制行动。
严重事故与轻伤事故的区分
针对有关“包揽无遗”计分方式的担忧,答复澄清指出,非可报告的轻伤事故(例如需要即场处理或仅导致短暂缺勤的事故)不会计入公共工程工地事故率,也不会直接影响季度表现评估。
劳工处根据《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基于死亡事故及导致丧失工作能力超过三天的受伤事故编制建造业事故率。同样地,发展局(DEVB)使用“可报告事故”来计算公共工程工地事故率,定义为:
1. 死亡事故;
2. 严重身体伤害事故;以及
3. 导致丧失工作能力超过三天的事故。
事故率上限与评估评级
工作表现计分区分不同程度的事故严重性,而非对所有事故一视同仁:
- 事故率上限:公共工程合同的门槛设定为每10万工时发生0.3起可报告事故。超过该上限将导致季度报告中“工地事故记录”指标被评为“欠佳”。
- 严重身体伤害:若季度内发生严重身体伤害事故,承建商的整体工地安全表现指标通常会被评为“欠佳”或“极差”。
- 死亡事故:季度内发生死亡事故将直接导致工地安全评级被定为“极差”。
管制行动与暂停投标资格
对于列入“认可公共工程承建商名册”和“认可公共工程物料供应商及专营承建商名册”的承建商,发生严重工地安全事故将触发即时行政审查:
- 即时暂停资格:若发展局(DEVB)合理怀疑承建商导致或促成了严重事故——无论事故发生在公共、公营部门还是私营工地——均可在短时间内暂停该承建商的投标资格。即使劳工处的正式调查仍在进行中,该暂停决定依然适用。
- 正在进行的投标:被暂停资格的承建商已就公共工程合同提交的标书,在暂停期间将被取消评审资格。
- 正式调查:随后将召开调查委员会以决定进一步的监管制裁,其中可能包括延长暂停投标期限或将其从认可承建商名册中彻底除名。
房屋委员会下的机制
同样,房屋委员会(HA)通过汇总季度事故率来监控整体安全风险。致命或严重工业事故将引发监管措施,包括配合劳工处(LD)调查、暂停投标资格,以及从安全表现评级和未来房委会合约竞投中扣分。房委会合约项下的轻伤事故不会导致直接扣分,也不会影响投标资格。
科技与预防举措
为提升工地安全能力,政府继续推动技术应用。关键举措包括推广智慧工地安全系统(4S),以及时识别不安全行为。此外,房委会通过条款约定,将4S安全数据整合至其AI+“HA-PIMAP”(工程资讯管理及分析平台)中,以监控承建商的安全表现并提高前线安全意识。
常见问题
Q1:在公共工程评分中,轻伤事故会与致命或严重事故合并计算吗?
A1:不会。无需呈报的轻伤事故(例如仅需现场处理或短暂缺勤的事故)不纳入公共工程事故率计算,也不会直接影响季度表现评分或投标资格。
Q2: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共工程合约的事故率上限是多少?
A2:规定的上限为每工作10万工时发生0.3起可呈报事故。超出此限制将导致承建商季度表现报告中的“工地事故记录”项被评为“差”。
Q3:承建商是否可能在调查完成前被暂停投标资格?
A3:是的。如果发展局(DEVB)合理怀疑承建商涉嫌在公共或私人工地发生严重工地安全事故,可在劳工处调查仍在进行期间,暂停该承建商竞投公共工程合约的资格。
Q4:工地安全占公共工程投标总分数的比例是多少?
A4:技术能力占整体评标分数的40%至50%,而工地安全指标约占该技术分数的30%。
受影响对象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营运的公共工程及公营房屋承建商、专营工程供应商和安全管理人员。
跨境背景
适用于竞投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共部门基础设施及房屋项目的建筑公司和承建商。
后续关注事项
- 新闻公报附件1和附件2中公布的承建商表现评级及扣分统计明细。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