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粤港游艇南下于2026年10月16日正式启动,实现双向跨境通航。
- 建立技术资质标准,并在内地六个指定口岸办理出境查验手续。
- 优化香港海事处便利措施,包括抵港前30天在线申请、指定停泊区以及内地考试/培训授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于2026年10月16日正式实施广东游艇南下政策,在粤港游艇自由行计划下实现全面双向通航。此前,香港游艇北上政策已于2026年6月推出,粤港双方亦于2026年9月签署了跨境工作安排。
**受影响对象**
该计划直接影响广东登记的游艇所有人及船长、内地培训和考试机构、游艇会及码头营运商,以及大湾区和国际的海上休闲与旅游行业。
**核心运营要求及手续**
在南下框架下,符合特定技术标准(距岸航程不高于20海里且抗浪能力不低于2米)的广东登记游艇可申请赴港。船长须在出发前完成在线手续,并在内地六个指定口岸之一办理出境查验手续:
1. 南沙客运港(广州)
2. 蛇口邮轮母港(深圳)
3. 深圳机场码头
4. 九洲港客运码头(珠海)
5. 万山港(珠海)
6. 盛世游艇会码头(中山港)
**海事处便利措施**
为简化广东及海外游艇的抵港流程,海事处实施了三项关键便利措施:
- **电子化手续:** 升级电子业务系统,实现一站式在线办理抵港及港口手续。船东或船长可在抵港前最多30天申请香港水域航行许可证并预订停泊位置。
- **指定停泊区:** 设立指定停泊区,并放宽了抵港前必须预订当地游艇会泊位的要求。
- **资质与考试互认:** 授权内地两家考试中心举办香港水域地方知识考试,并认可内地七家培训机构开设相关课程。截至目前,已有近300人取得所需资质。海事处还将认可当地专业机构举办的线上短期培训课程,以协助海外游艇船长。
**基础设施规划**
为提升承载能力,特区政府正在推进在机场、南丫岛、香港仔和红磡兴建四个新游艇会,预计将提供1100多个泊位和四个新会所设施。
受影响对象
广东登记的游艇所有人、船长、内地及本地培训机构、码头营运商以及跨境海上休闲行业。
跨境背景
通过培训互认、简化跨境通关及游艇自由行制度化,紧密连接广东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
后续关注事项
- 香港海事处就广东登记游艇发布的程序指南及附录详解。
- 通过海事处电子业务系统进行在线申请的要求。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