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n Ling Sun 先生是新加坡最高法院资深大律师。他是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副主席,也是国际商会(ICC)仲裁与替代性争议解决(ADR)委员会委员。他曾任一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全球仲裁业务负责人,并曾任新加坡仲裁员协会(SIArb)会长。
Tan Ling Sun 先生拥有马来西亚、新加坡和英国的执业资格。他拥有广泛的商业执业领域,包括技术争议、海商法(运输与物流)、国际贸易、保险和公司法。此外,他曾在航空货运领域工作。Tan Ling Sun 先生曾在新加坡、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韩国、马来西亚、伦敦和美国,根据 ICC、SIAC、SCMA、LMAA、ICDR、CIETAC、HKIAC 和 KCAB 等特设及机构规则进行的仲裁中担任代理人或仲裁员。他是特许仲裁员,并担任根据《韩欧自由贸易协定文化合作议定书》由欧盟和韩国联合任命的仲裁庭主席。他还在日内瓦联合国赔偿委员会担任过法律官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