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7日
在过去的一年中,司法人员在与律师和当事人的交流中面临着感染 Covid-19 的高风险。因此,全球范围内均实施了各项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实体接触的方式解决纠纷。在中国和瑞士,这体现在对数字技术的有效应用。
中国
早在 Covid-19 疫情爆发前,中国就已经以“智慧法院”的形式运行虚拟法院系统。该系统由最高人民法院(SPC)于 2015 年引入。“智慧法院”代表了中国司法系统的一项重大突破。它们开创了高精细度争议解决的新时代,配备人工智能工具的专门互联网法院可以审理民事和刑事诉讼。2017 年和 2018 年,北京、广州和杭州分别成立了三家此类互联网法院。它们将从立案、送达程序,到判决送达以及包括执行和上诉在内的判决后事项的全流程诉讼程序进行了数字化。
2020 年初 Covid-19 疫情爆发后,最高人民法院指示各级法院引导当事人在线立案和调解纠纷。鼓励法官充分利用在线诉讼系统,以确保司法公正不受阻碍。最高人民法院还鼓励在社交媒体平台微信上使用移动微法院进行在线审判。
在仲裁领域,中国加快了全面数字化的趋势。早在 3 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举行了首次视频会议庭审。在此之前,上海海事法院已将某些诉讼程序调整为纯线上进行。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也使用了虚拟平台进行争议解决。
瑞士
同样,瑞士也针对虚拟司法技术颁布了官方指导意见。瑞士联邦委员会确保《Covid-19 司法与程序法》于 4 月 20 日生效。该条例规定,若法院能通过视频会议保持社交距离,则允许在封锁期间进行诉讼程序。只有在严格遵守联邦社交距离规定的前提下,才能进行线下实体庭审。民事诉讼程序亦同。
同样地,瑞士商会仲裁院(Swiss Chambers’ Arbitration Institution)宣布,所有紧急救济申请、仲裁通知及其他文件均应通过电子邮件或快递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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