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食安中心在从中国内地进口的预包装竹笋样本中检测出未标示的二氧化硫。
- 独家分销商已停止销售、将该批次产品下架,并在食安中心的指导下启动召回。
- 食安中心重申了第 132W 章规定的法定责任,其中未标示超过 10 ppm 的亚硫酸盐最高可处以 $50,000 罚款及六个月监禁。
在食物安全中心(CFS)采取监管执法行动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处理预包装食品的食品分销商、进口商和零售商必须确保严格遵守当地的添加剂标签要求。2026年11月3日,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宣布,一款预包装竹笋样本未在其配料标签上标明添加的防腐剂。
受影响的产品为品牌“Unionsum Food”的“Baby Bamboo Shoots”(250克),原产于中国内地,由独家分销商 Unionsum Food Company 分销,此日期前最佳为2027年9月2日。实验室分析显示该样本含有二氧化硫。尽管检测到的二氧化硫浓度仍处于法定限制范围内,但包装未说明该添加剂的作用类别和名称。
二氧化硫是一种允许在指定食品中使用的水溶性防腐剂。然而,对该化学物质过敏的人士在食用后可能会出现呼吸困难、头痛或恶心等不良反应。按照食安中心的指示,独家分销商已停止销售、将受影响批次从零售货架下架,并启动了公开召回。食安中心呼吁市民不要食用该批次产品,并指示食品业界立即停止使用或出售该产品。
根据《食物及药物(成分组合及标签)规例》(第 132W 章),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售的预包装食品若含有浓度为百万分之十(10 ppm)或以上的亚硫酸盐,必须在配料表中标明该亚硫酸盐的作用类别及名称。违规行为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 $50,000 及监禁最长六个月。此外,防腐剂的使用必须符合《食物内防腐剂规例》(第 132BD 章)。
食安中心表示调查仍在进行中,并将继续跟进该事件。向香港特别行政区出口食品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销售预包装商品的企业应审查其包装标签,以确保完全符合法定食品披露规定。
受影响对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食品进口商、分销商和零售商,中国内地的食品生产商/出口商,以及本地消费者。
跨境背景
该产品原产于中国内地并进口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在香港必须符合第 132W 章项下的本地法定包装和配料披露规定。
后续关注事项
- 关注食安中心就正在进行的调查作出的进一步公告
- 审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分销的预包装食品系列的配料声明,以确保符合第 132W 章和第 132BD 章的规定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