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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概述儿童保护措施、《举报条例》及规划中的人工智能福利平台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就儿童保护法定职责、规划中的人工智能福利数据整合以及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执行机制,回答了立法会议员的提问。

主要变化

  • 《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第650章)于2026年1月20日生效,要求指定专业人员在合理怀疑儿童遭受严重伤害时进行举报。
  • 行政长官《2026年施政报告》宣布设立运用人工智能的福利信息共享电子平台,预计于明年上半年开展初步试点。
  •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正优先推进第650章的实际执行,暂不考虑法律改革委员会于2021年9月建议的“没有保护罪”的进一步立法。

### 背景与上下文

2026年10月28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先生就刘智强议员提出的立法会质询(LCQ6)作出正式答复。该质询聚焦于保护儿童安全与权益的公共措施,具体涉及高风险家庭的早期识别、拟议“没有保护罪”的立法可能性、技术在福利监控中的应用,以及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下的执行机制。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儿童保护工作涉及社会福利、卫生及教育等多个部门的协同合作,并辅以专业人员的法定举报义务及结构化的财政援助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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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框架与强制举报虐待儿童

立法会质询的焦点之一在于香港特区政府是否会在现有法定职责之外,研究制定特定的“没有保护罪”。

2021年9月,法律改革委员会(法改会)发表报告,建议引入一项全新的“没有保护罪”。该拟议罪名的既定目标是强制特定类别的人员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儿童免受严重伤害。

目前,香港特区的法定强制举报职责由《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第650章)(下称“《条例》”)规管,该《条例》于2026年1月20日生效。根据第650章,指定专业人员如果在工作过程中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正在遭受或面临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必须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举报。据劳工及福利局局长表示,《条例》的实施进展顺利,获得了积极反响,并提高了公众对儿童保护的意识。

关于法改会提出的“没有保护罪”,政府目前的立场是优先推进与第650章下强制举报机制相关的日常工作。具体优先事项包括:

1. 持续监控强制举报机制的运行情况;

2. 确保充足的支持措施,例如紧急安置和专业支持;以及

3. 继续为指定专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

政府表示,将在积累现行《条例》下的操作经验后,再审慎考虑如何进一步加强儿童保护的法律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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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风险家庭识别机制与技术支持

为了向照顾者可能存在家庭暴力或药物滥用等倾向的高风险家庭提供支持,香港特区政府运用了多项制度化机制:

1. **儿童身心全面发展服务(CCDS):** CCDS于2005年设立,是社会福利署(社署)、卫生署、医院管理局(医管局)及教育局之间的跨部门合作平台。该服务在卫生署辖下的母婴健康院、医管局辖下的医院以及社署辖下的综合家庭服务中心(IFSC),识别育有零至五岁儿童的高风险家庭的健康及福利需求。被识别出的个案将被转介至合适的医疗或福利服务单位进行跟进。

2. **社区家庭支持基础设施:** 政府于2026年设立了四间社区亲子中心,通过寓教于乐的服务推广积极的亲子教养技巧,从源头上预防虐待儿童。此外,65间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和两间综合服务中心本着“以儿童为中心、以家庭为本、以社区为基础”的理念,提供预防性、支持性和补救性的福利服务。

3. **福利信息共享电子平台:** 行政长官在《2026年施政报告》中宣布,政府计划分阶段建立一个“福利信息共享电子平台”,整合相关政府部门及非政府机构(NGO)的社会福利数据。该平台将运用人工智能(AI)技术,实现对高风险个人或家庭的早期识别。其目标是从被动应对模式转型为主动识别与精准资源配置。儿童保护已被列为平台设计中的重点领域,政府计划于明年上半年与选定的部门及非政府机构开展数据整合与分析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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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监管

质询还涉及对综援计划下福利救助金的监控机制。综援计划是一项最终的经济安全网,旨在为因年老、健康不良、残疾、单亲、失业或低收入而面临经济困难的人士提供援助。综援计划采用严格的经济审查(包括收入和资产审查),以核实资格并防止滥用。

政府指出,由于综援受助人的具体情况、生活方式和实际需求差异较大,难以对其消费行为施行统一的限制。然而,社署通过多项运行机制,对滥用综援的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

- 定期且必要地与其他政府部门及机构进行数据核对工作,以核实信息;

- 对已批准的个案进行基于风险的复查,并开展主动调查;

- 在确认存在违规或欺诈行为后,向相关人员追讨多付的款项;以及

- 将严重欺诈案件转交香港警务处调查并考虑提出检控。

在综援付款被调整或停发的情况下,社会福利署(SWD)确保受影响的人士—包括儿童—被转介至适当的服务单位,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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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问题解答

**Q1:《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第650章)于何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生效?**

A1:《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第650章)于2026年1月20日生效。

**Q2:试行拟议的福利信息共享电子平台的预定时间表是什么?**

A2:目标是在明年上半年启动涉及选定政府部门及非政府组织的数据整合与分析试行。

**Q3:在发现综援欺诈行为时,社会福利署会采取哪些措施?**

A3:当调查确认存在欺诈行为时,社会福利署会采取跟进行动追讨多付款项,并将严重案件转交香港警务处调查及可能提出的检控。

**Q4:如果停发综援付款,政府如何保障儿童的基本需求?**

A4:如果相关人员或儿童因停发综援付款而产生福利需求,他们会被转介至适当的服务单位以获得跟进协助。

受影响对象

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第650章承担法定举报责任的指定专业人员、有儿童的高风险家庭、综援受惠人士、社会服务机构及非政府组织。

跨境背景

立法会质询提及了中国内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监测机制,而政府的答复则阐述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本地社会援助及儿童保护框架。

后续关注事项

  • 根据《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第650章)发布的具体操作指南及专业培训材料。
  • 关于明年上半年福利信息共享电子平台试行目标的参与政府部门及非政府组织的公告。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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