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至正文

瑞中法律协会 — 日内瓦

SCLA | 瑞中法律协会

法律观察站 / 贸易与海关

法律动态 跨境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立法草案

香港特别行政区将引入立法修订以推进B2B贸易文件数字化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宣布计划于2026年提出《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修订草案,以基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MLETR)原则承认B2B电子贸易文件。

主要变化

  • 香港特别行政区计划于2026年提出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MLETR)相接轨的《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修订草案。
  • 特区政府未采纳针对B2B电子贸易文件的强制性认证制度,坚持技术中立原则,以维护市场选择与创新。
  • 香港金融管理局的“CargoX Connect”平台与上海市数据局对接,使五家试点银行能够利用内地贸易数据批准10笔总额达1.8亿美元的贸易融资贷款。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已宣布加速企业间(B2B)贸易文件数字化的关键举措,直接影响在香港、中国内地及国际贸易走廊运营的贸易企业、物流服务商、银行和跨境企业。

在2026年10月14日给立法会的书面答复中,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先生确认,政府将于2026年内提交《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修订草案。拟议的法律框架直接借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制定的《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MLETR),将采用功能性及技术中立的方法。该方法在确立电子可转让记录与纸质贸易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同时,并不强制要求采用特定的技术解决方案或平台。

针对设立官方认证制度的呼吁,政府表示现阶段不计划对B2B电子贸易文件系统引入强制性认证或监管框架。政府以成本效益和国际惯例为由,强调保持技术中立,以避免限制企业选择和市场创新。现有的基础设施,如“贸易单一窗口”和跨境验证平台ValidAP,将继续履行其专门面向政府及验证的职能。

这些进展与粤港澳大湾区(GBA)及整个中国内地的跨境合作相协调;中国内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已于2026年5月生效,赋予了电子提单(eBL)等电子运输记录法律地位。此外,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于2026年5月启动了涵盖21家银行的CargoX试点计划。在与上海市数据局合作的“CargoX Connect”举措下,五家试点银行已利用长三角地区的报关数据批准了10笔贸易融资贷款,总额达1.8亿美元。金管局意图将此跨境数据共享模式推广至内地其他省市。

受影响对象

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内地与全球贸易伙伴之间跨境B2B贸易的贸易商、物流公司、金融机构、保险服务商和技术平台。

跨境背景

促进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国内地之间的法律和业务互操作性,与中国内地修订后的《海商法》(2026年5月生效)保持一致,并将贸易数据基础设施与上海及粤港澳大湾区相连接。

后续关注事项

  • 关注2026年期间《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修订草案在立法会的正式提出和条文文本。
  • 跟踪香港金管局“CargoX Connect”平台向内地更多省市的推广普及进程。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

密切关注您所关心的议题

订阅 SCLA 最新动态并选择您的兴趣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