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跨部门联合宣传活动在公共屋邨开展,参与者包括区议会、卫生、警务及房屋署官员。
- 海关强调了根据第109章(罚款200万港元及监禁7年)和第371章(罚款50,000港元)的最高法定罚则。
- 在今年早些时候完税标签制度为期三个月的先导计划结束后,官方提供了该制度的最新进展。
2026年10月7日,香港海关联合北区区议会议员、卫生署控烟酒办公室(控烟酒办)、房屋署(房署)及香港警务处,在上水彩园邨和清河邨开展联合反私烟宣传活动。活动期间,人员巡查了屋邨,与居民、屋邨物业保安人员以及当地报贩和香烟零售商进行交流,并宣传即将来临的完税标签制度。
该活动强调了现行的法定执法机制及潜在的刑事处罚。海关提醒公众,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一经定罪,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私烟的最高罚则为罚款200万港元及监禁七年。此外,根据《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第371章),分发吸烟产品广告或宣传单张属于违法行为,违者最高可被处罚款50,000港元。公屋租户被特别警告,如果房屋单位涉嫌参与私烟犯罪,海关将在法庭程序结束后通知房屋署采取后续跟进行动。
海关还介绍了完税标签制度的最新进展,该制度旨在区分已完税香烟与未完税产品,并打击‘白牌烟’。在今年早些时候为期三个月的先导计划结束后,海关表示将继续与持份者保持沟通,以完善制度的设计和实施细节。海关呼吁公众透过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举报犯罪电邮或网上表格举报怀疑私烟活动,并向控烟酒办热线(2961 8823)举报非法分发单张的行为。
受影响对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居民、屋邨物业保安人员、烟草零售商及公屋租户。
跨境背景
不适用;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法定执法及公屋行政跟进行动。
后续关注事项
- 香港海关关于完税标签制度实施时间表的官方公告。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