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香港海关于 2026 年 9 月下旬展开针对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内河船的专项反走私行动。
- 香港海关在三起案件中查获价值 HK$77 million 的药品和烟草;澳门海关在两起案件中查获价值 MOP$2.7 million 的货物。
- 官方强调了《进出口条例》规定的惩处,包括对未列舱单货物处以最高 $2 million 的罚款和七年监禁。
香港海关与澳门海关已加大执法力度,打击针对从香港特别行政区驶往澳门特别行政区内河船的跨境海上走私活动。香港海关于 2026 年 9 月下旬展开的专项行动细节,已在 2026 年 10 月 14 日发布的官方新闻稿中公布。
在执法行动期间,香港海关侦破三起走私案件。关员查获大批预估市场价值超过 HK$77 million 的走私货物。查获物品包括约 790,000 件怀疑受管制药剂制品、约 150,000 支怀疑受管制针剂,以及约 142 公斤雪茄和烟草。对这些案件的调查仍在进行中,当局表示不排除未来有更多人被捕的可能性。
除单方行动外,香港海关还与澳门海关分享行动情报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因此,澳门海关于 2026 年 10 月上旬侦破两起涉及内河船从香港特别行政区运送走私货物至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走私案件。在澳门查获的商品——包括药品、保健品和化妆品——预估市场价值约为 MOP$2.7 million(约合 HK$2.62 million)。
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进出口条例》,进口或出口未列舱单货物属于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 $2 million 及监禁七年。此外,在没有有效出口许可证的情况下出口药剂制品和药品,最高可被判罚款 $500,000 及监禁两年。香港海关重申,将继续维持以情报为导向的执法策略和积极的风险管理,以遏制内河船走私。
受影响对象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运输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和烟草的内河船营运商、物流服务提供商及贸易商。
跨境背景
香港特别行政区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当局之间的跨境海上贸易与执法协调。
后续关注事项
- 香港海关未来关于正在进行的调查及可能实施逮捕的新闻稿或公告。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