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确立了以企业为主体、多方协同的创新体系综合蓝图。
- 明确了通过关键技术、原创性技术和颠覆性技术突破来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的举措。
- 要求统筹资源配置,促进科技、产业、金融、人才及创新平台之间的协同发力。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科技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文件是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以及服务国家现代化建设目标的综合蓝图。
该政策框架直接影响中国内地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产业界参与者。政策要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多方协同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
指导意见明确了六个重点领域的具体举措:
1. 坚持科技创新面向应用导向,明确产业创新任务,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无缝对接。
2. 以高质量科技成果支撑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特别是通过关键技术突破提升产业链自主可控能力,依托原创性和颠覆性创新打造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并以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3. 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速科技型企业成长,并提高各类创新主体间的协同效应。
4. 提高创新资源统筹配置效率,促进科技、产业与金融的良性循环,加强人才统筹利用,建设一体化创新平台。
5. 营造良好的创新生态。
6. 拓宽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广阔空间。
该负责人强调,将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需要在产业和供应链中加以快速应用。对于在中国内地运营或与中国内地开展合作的外资企业、合资企业及国际科研机构而言,该文件凸显了国家在本土技术成果转化、企业主导研发以及结构性产学研合作方面的优先重点。
受影响对象
在中国内地运营的企业、科研机构、高校、金融机构及产业参与者。
跨境背景
为外资企业、投资者及科研合作伙伴深入了解中国在技术成果转化和产学研合作方面的政策偏好提供洞察。
后续关注事项
- 科技部或地方政府部门出台的详细实施细则或地方指导意见。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