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全面审议了《中智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成果。
- 就贸易与投资、自贸协定优惠政策、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原产地证书及新兴领域交换了意见。
- 同意利用委员会机制深化合作,升级双边经济关系。
10 月 21 日,中智自由贸易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双方代表全面审议了《中智自由贸易协定》(FTA)的实施情况,并就具体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其中包括双边贸易与投资、自贸协定优惠政策的利用、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原产地证书以及新兴领域的合作。双方确认,自贸协定是双边经贸合作的重要制度基石。双方同意继续利用委员会机制深化贸易与投资合作,进一步升级双边经济关系。
受影响对象
在自贸协定框架下从事中国内地与智利之间贸易的进口商、出口商、投资者及商业实体。
跨境背景
反映了中国内地与智利之间持续开展的双边贸易治理与经济合作机制。
后续关注事项
- 来自 MOFCOM 关于《中智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或贸易优惠政策的未来实施指南或操作公告。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