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刊宪《2026年电子交易(修订)条例草案》,引入电子可转让记录的法律框架。
- 修订《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增加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MLETR)保持一致的专部。
- 计划于 2026年11月18日 在立法会对该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及二读。
2026年11月6日,香港特区政府在宪报刊登《2026年电子交易(修订)条例草案》(下称“草案”)。该立法建议旨在促进企业间(B2B)贸易文档数码化,以落实《2025-26年度财政预算案》及《2025年施政报告》中公布的承诺。
草案主要影响参与跨境及国际贸易的商业实体、金融机构和物流提供商。草案在与纸质版本具有功能等同的基础上,为数码化可转让文档—例如提单、汇票和本票—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法律框架。该框架为自愿性质,并不强制取代纸质文档。
为实施这些变更,草案在《电子交易条例》(第553章)中新增专门适用于电子可转让记录的全新专部。新专部以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制定的《电子可转让记录示范法》(MLETR)为蓝本。它吸收了功能等同和技术中立原则,同时通过可靠的方法解决电子环境中的唯一性、控制权和可靠性问题。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发言人指出,目前已有13个管辖区制定了基于 MLETR 的法律,包括中国内地、法国、新加坡和英国等主要贸易伙伴。使香港特区的法定框架与国际标准接轨,旨在提升跨境互操作性、降低企业行政成本,并提高贸易活动的可追溯性。
草案将于 2026年11月18日 提交立法会进行首读和二读。公告中未提供具体的生效和适用日期。
受影响对象
在香港特区运营或通过香港特区开展贸易的企业、贸易公司、物流提供商、金融机构及航运实体。
跨境背景
通过将香港特区的贸易法制度与中国内地、法国、新加坡和英国等主要伙伴已采用的国际标准接轨,促进跨境贸易互操作性。
后续关注事项
- 2026年11月18日 立法会首读及二读程序
- 立法会批准后随后发布的生效日期公告或附属法例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