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2026年8月31日发布第二批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涵盖新增7个中药材及饮片品种以及更新后的通则。
- 持续推进国际标准制定工作,香港中药材标准(HKCMMS)获28份ISO标准文件引用,并于2026年6月为世界卫生组织(WHO)《国际草药药典》的起草提供支持。
- 启动《中医药发展蓝图》项下的“行动6.2”,组建专门工作小组并研究中医药专业人员的核心能力。
2026年10月7日,香港特别行政区(HKSAR)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教授就立法会二十一号质询作出书面答复,介绍了推动中医药(CM)产业对接国家及国际标准的有关工作。
答复详细说明了《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下称“大湾区中药标准”)的最新进展。该标准由粤港澳三地药品监管部门通过专家委员会联合制定,属于技术参考标准,而非替代香港特区或中国内地法定标准的法规标准。继2024年10月29日发布第一批标准(涵盖7个品种及通则)后,第二批标准于2026年8月31日正式颁布。第二批标准增加了7个品种(包括巴戟天、桂枝及多种配方颗粒)并修订了通则。
与此同时,卫生署(DH)辖下的政府中药检测中心(GCMTI)持续推进香港中药材标准(HKCMMS)的制定工作。截至目前,政府中药检测中心已出版12册标准,涵盖357种中药材。这些标准已获得国际认可,被28份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文件及420多篇期刊文章引用。此外,卫生署中医药规管办公室于2026年6月在香港支持世界卫生组织(WHO),协助起草首册《国际草药药典》。
在中医药人员的规管及专业化方面,答复重点阐述了《中医药发展蓝图》下的相关措施。《蓝图》中的“行动6.2”建议成立专门工作小组,汇聚内地及本地利益相关者,共同探讨持续教育与发展。政府亦正利用中医药发展基金研究中医药行业人员的核心能力,为未来的规管及专业发展框架奠定基础。
受影响对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内地的中药制造商、药品贸易商、医疗专业人员和监管机构。
跨境背景
建立粤港澳大湾区统一的技术质量基准,并支持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及世界卫生组织(WHO)合作开展的国际标准化工作。
后续关注事项
- 专家委员会未来分批发布的粤港澳大湾区中药标准
- “行动6.2”项下中医药专业发展专门工作小组的组建及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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