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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会(ICC)在COP31召开前呼吁就能源、适应与气候融资发出明确政策信号

国际商会在COP31召开前发表政策声明,呼吁政府就能源、适应与气候融资发出明确信号。

主要变化

  • 强调全球年度清洁能源投资现已突破2万亿美元,同时呼吁发出持续的政策信号以加速推广部署。
  • 详细阐述安塔利亚和COP31的四大优先支柱,涵盖清洁转型、减缓框架实施、适应指标以及气候融资。
  • 气候融资倡导侧重于解决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EMDEs)的宏观审慎监管规则、资本成本、可银行性差距以及资本获取问题。

在COP31气候大会召开前,以国际商会(ICC)为首的工商界代表强调了政府和国际政策进程在提供明确、持续信号以加速大规模气候投资方面的关键作用。该声明是在访问包括斐济、图瓦卢和澳大利亚在内的太平洋国家后发表的,强调了工商界对《巴黎协定》及维持1.5°C目标的持续承诺。

尽管全球年度清洁能源投资现已突破2万亿美元,但国际商会(ICC)强调,政府政策对于推动更快、更大规模的部署依然至关重要。该信息重点关注安塔利亚和COP31讨论前的四大优先领域。

首先,在清洁能源转型方面,国际商会(ICC)指出了诸如帕劳的电池部署和斐济学校的太阳能设施等实用倡议,以展示电气化如何减少依赖性并增强韧性。该组织呼吁COP31将清洁电气化和提高能源效率置于转型的核心位置,敦促出台一项政策议程,在确保能源系统在需求上升时保持可靠、负担得起且具有竞争力的同时,为实现全球目标创造条件。

其次,在减缓方面,该声明主张将“减缓工作计划”(MWP)转化为具有影响力的操作性框架。该框架应促进公共、私营和金融参与方之间的跨国合作,以消除阻碍深度减排的瓶颈。

第三,在气候适应方面,声明指出,由于并非所有适应措施(如海堤)都能带来商业回报,公共财政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国际商会(ICC)建议,“贝伦指标”(Belém Indicators)应用于划定商业投资可以跟进的领域,并强调在这些努力中纳入当地中小企业(SMEs)和商会。

最后,在气候融资方面,声明强调有必要解决超出单纯公共资金规模的结构性障碍。主要挑战包括资本获取、高昂的借贷成本、可银行性差距以及影响新兴市场和发展中经济体(EMDEs)基础设施投资的宏观审慎监管规则。国际商会(ICC)主张制定一项雄心勃勃的气候融资工作计划,并与包括土耳其和澳大利亚在内的东道国保持持续的公私对话。

受影响对象

参与气候转型与国际气候融资的政府、多边机构、私营部门投资者、商会以及当地中小企业。

跨境背景

适用于参与联合国气候讨论、全球清洁能源投资以及跨境金融监管的各国际司法管辖区。

后续关注事项

  • COP31召开前的官方议程及已发布的日程安排。
  • 气候融资工作计划的制定以及“贝伦指标”的实施细节。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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