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公布港币及人民币机构债券为期六个月的暂定发售时间表(2026年10月至2027年3月)。
- 在机构级 IBP 及 GSBP 框架下,重新委任 13 家一级交易商,任期两年(2026年10月至2028年9月)。
- 要求一级交易商在二级市场提供双向买卖报价,以支持政府债券的流动性。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营运或与其进行交易的机构投资者、金融中介机构及资本市场参与者,应留意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发布的最新行政公告。2026年10月9日,香港金管局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公布了在基础建设债券计划(IBP)及政府可持续债券计划(GSBP)下发行的机构政府债券(GB)暂定发售时间表。
该暂定时间表涵盖自2026年10月至2027年3月为期六个月的期间。在此框架下,机构政府债券将通过竞投方式以港币(HKD)及人民币(RMB)发行。时间表提供了关于各项发行的年期、投标日期、发行规模、发行日期及发行方式的暂定细节。更多操作细节详见香港政府债券网站(www.hkgb.gov.hk)上的《发售通函》。香港金管局指出,所有时间表参数仍为暂定,并可能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最终条款及所得资金用途将在预定投标日期前的投标公告中予以确认。
在公布发售时间表的同时,香港金管局宣布重新委任 13 家金融机构作为 IBP 和 GSBP 机构部分的一级交易商。任期为期两年(2026年10月至2028年9月),这些一级交易商负责协助实施政府债券投标,并通过在二级市场提供双向买卖报价来维持市场流动性。
本次更新确立了未来数月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机构主权及可持续债务市场的操作时间表和交易商网络。
受影响对象
香港特别行政区及国际上的机构投资者、一级交易商金融机构、债务市场承销商和资本市场参与者。
跨境背景
适用于交易香港特区政府发行的港币及人民币主权与可持续债务的国际机构投资者及跨境金融机构。
后续关注事项
- 请查阅 www.hkgb.gov.hk 上的《发售通函》及附件,以获取 13 家一级交易商的具体名单及各笔投标时间表。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