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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就黄之锋国安法案判刑谴责外部批评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表声明,强烈反对外界对法院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对黄之锋进行判刑的批评。

主要变化

  • 黄之锋承认犯有《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串谋勾结罪。
  • 法院明确指出《香港国安法》无追溯力,对黄之锋的定罪系基于其在该法颁布实施后的行为。
  • 香港特区政府重申,根据《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和第八十五条,审判权由司法机关独立行使。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政府于2026年11月6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以美国为首的外国政府、反华媒体、海外组织及政客针对黄之锋案判刑所作出的批评。黄之锋是在承认犯有《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后被判刑的。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黄之锋是在获得包括资深大律师在内的法律意见,并有充分时间考虑控方证据后才决定认罪的。发言人重申,根据《基本法》第二条、第十九条及第八十五条,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发言人补充道,黄之锋仍保留就判刑提出上诉的法定权利。

在澄清判决的法律依据时,发言人指出,法院强调《香港国安法》无追溯力。黄之锋受罚并非因其在该法颁布实施前的活动或政治立场,而是因为他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继续进行串谋勾结活动。发言人表示,黄之锋承认与潜逃者罗冠聪等人串谋,请求外国或境外势力(包括美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及其官员实施制裁、封锁或敌对行动。

香港特区政府表示,《香港国安法》及《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规定的罪行旨在打击特定的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同时保护守法居民。发言人特别强调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持续地位,提及了亚太经合组织财政部长会议、即将举行的第94届国际刑警组织大会,以及在弗雷泽研究所和国际管理发展学院(IMD)报告中的高排名。特区政府重申将坚定履行保护国家安全的宪制责任,同时依法保障权利和自由。

受影响对象

法律专业人士、受国家安全立法约束的个人、关注香港特区司法程序的外界实体及国际组织。

跨境背景

该案涉及指控请求包括美国在内的外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区及其官员实施制裁或封锁。

后续关注事项

  • 关于黄之锋根据《香港国安法》第二十九条被判刑的香港特区司法机构官方新闻稿或判决记录。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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