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海关在自2026年10月7日展开的乔装侦查行动中,拘捕了10名零售店主及员工,并缴获约12万支私烟。
- 执法行动体现了《2025年控烟立法(修订)条例》下的法定规则,该条例转移了低于法定应缴税价销售香烟的举证责任。
- 自2025年9月19日以来的累计执法成果包括:捣毁38个零售网点、拘捕39人,以及11起完成司法判决的案件(最高判处6个月监禁)。
香港海关已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多个地区展开全港性执法行动,打击销售私烟的零售网点。这项自2026年10月7日发起的持续乔装侦查行动中,海关人员乔装成顾客,在报摊、店铺及杂货店进行试买。海关人员查获了以低于法律规定法定税率的价格出售香烟的零售网点。
截至2026年10月14日,针对屯门、青衣、荃湾、葵涌、深水埗、慈云山、薄扶林及北角的十个香烟零售网点的执法行动,共拘捕十人——包括三男七女,年龄介乎26岁至73岁,涵盖店铺负责人及员工。海关人员缴获约12万支怀疑私烟,估计市值约$540,000,潜在应缴税额约$400,000。
本次行动属于《2025年控烟立法(修订)条例》确立的法律框架。该条例于2025年9月19日刊宪并即时生效。该法案提高了针对未完税烟草相关罪行的最高罚则,并确立了一项举证要求:售价低于法定烟草税的香烟,必须证明已完税。自《修订条例》生效以来,香港海关已捣毁38个零售网点,缴获约45万支未完税香烟,并拘捕39人。已有11起案件的司法程序审结,被告被判处四星期至六个月不等的监禁,其余案件将于适当时机进入司法程序。
海关重申,根据《应课税品条例》(第109章),以低于法定税率的对价出售或供应的香烟均归类为应课税品。处理、管有、售卖或购买未完税香烟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0,000及监禁七年。海关警告零售商切勿进货来源不明的香烟或出售售价低于法定税率的产品。
受影响对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香烟零售商、报摊、杂货店、烟草分销商及消费者。
跨境背景
适用于跟踪香港特别行政区打击非法贸易执法及海关关税合规情况的商业实体、法律专业人士及合规管理人员。
后续关注事项
- 被捕人员待结司法程序的结果。
- 香港海关关于正在进行的全港性执法行动的进一步更新或新闻稿。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