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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查获未注册交易商依据《第615章》进行大额交易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香港海关查获一家未经注册的本地公司,其进行的贵重手表交易金额超过12万港元。

主要变化

  • 香港海关查获一家未经注册的公司交易价值超过12万港元的含有贵重金属及宝石的手表。
  • 根据第615章,进行12万港元或以上现金或非现金交易的交易商必须向香港海关登记。
  • 未经注册的交易商如进行受规管交易,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六个月。

香港海关于2026年10月26日查获一宗案件,涉及一家经营贵重金属及宝石交易的本地公司,在未取得所需监管登记的情况下进行高价值交易。该公司参与交易的含有贵重金属及宝石的手表总价值超过12万港元。目前相关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除获特定豁免外,任何拟在香港经营贵重金属及宝石交易业务的个人或企业,在进行或参与任何价值在12万港元或以上的交易(无论是以现金或非现金形式付款或收款)之前,均须向香港海关登记。

法定制度对违规实体施加严格的刑事责任。任何交易商在未取得有效登记的情况下,进行、声称进行、声称已就其登记或声称获授权进行等于或超过12万港元门槛的现金或非现金交易,即属犯罪。一经定罪,违法者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长达六个月。

香港海关重申,该行业的所有商业交易商在进行受规管交易之前,必须取得所需的登记。登记表格、程序要求及监管指南可通过贵重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登记系统官方网站(www.drs.customs.gov.hk)及香港海关门户网站获取。公众人士如发现怀疑12万港元或以上的违规交易,可通过海关的24小时专用热线、电子邮件或电子举报表格进行举报。

受影响对象

在香港进行高价值交易(12万港元或以上)的贵重金属及宝石交易商、奢华手表零售商及商业实体。

跨境背景

适用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销售或购买价值在12万港元或以上的贵重金属、宝石或奢侈品的国际及跨境企业。

后续关注事项

  • 请查阅贵重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登记系统网站(www.drs.customs.gov.hk),获取监管登记表格及程序。
  • 密切关注香港海关于执法更新方面的进一步公告。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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