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2026年10月15日至22日,香港、内地及澳门海关开展了联合反打假执法行动。
- 香港海关在当地快件及物流公司破获13宗案件,检获约4万件涉嫌冒牌货物,估计市值约900万港元。
- 执法部门重申,根据《商品说明条例》,进出口附有伪造商标的货物即属违法,法定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五年。
随着区域海关部门采取联合反打假行动,在中国内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全球出口目的地开展业务的速递公司、物流服务商和跨境贸易商正面临更严格的执法审查。
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2日,香港海关与内地海关及澳门海关采取协调执法行动,打击跨境转运冒牌货物。三方行动加强了三地对运往美洲、欧洲、中东、非洲及东南亚等国际市场的货物的抽查力度。
通过情报分析和深入调查,香港海关在当地快件及物流公司破获13宗相关案件。执法人员检获约4万件涉嫌冒牌物品,包括手表、手机、手袋、眼镜及鞋履。检获货物的估计总市值约为900万港元。
此项执法行动凸显了香港《商品说明条例》下的法定义务及潜在刑事责任。根据该条例,进出口任何附有伪造商标的货物均构成犯罪。一经定罪,违法者最高可被判处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五年。
香港海关证实,将继续通过持续的情报交流和联合执法行动,与内地海关、澳门海关及海外执法机构保持紧密的业务合作。市民及企业如发现涉嫌冒牌活动,可致电香港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发送电子邮件至举报罪案专用邮箱([email protected])或填报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进行举报。
受影响对象
经由中国内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运输货物的速递公司、物流企业、货运代理商及国际贸易商。
跨境背景
中国内地、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三地海关采取协调行动,针对前往美洲、欧洲、中东、非洲及东南亚的全球出口转运路线开展专项打击。
后续关注事项
- 关注由本次破获的13宗案件引发的正式法院审理或刑事起诉进展。
- 跟踪中国内地或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海关关于执法统计数据的进一步联合公告。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