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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港举行第十次金融合作会议并签署争议解决谅解备忘录

沪港两地举行了第十次金融合作工作会议,并签署了双边争议解决谅解备忘录。

主要变化

  • 召开沪港金融合作第十次工作会议,探讨市场互联互通、人民币、黄金、期货及保险等议题。
  • 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与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签署关于多元化争议解决的谅解备忘录。
  • 与上海企业及国资监管部门展开交流,助力内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2026年10月30日,来自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上海市的政府官员、金融监管机构及市场交易所代表在上海举行了沪港金融合作第十次工作会议。会议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先生与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办公室主任李军杰先生共同主持。

会上,双方代表回顾了市场发展动态,并就共同关心的核心议题展开探讨,包括深化市场互联互通、跨境人民币业务、大宗商品、黄金、期货市场、保险合作以及金融人才交流等。许正宇先生指出,香港正着力落实《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及《2026年施政报告》下的战略目标,并强调沪港两地作为支持内地企业走出去的核心金融引擎,发挥着共同作用。

会议的一项重要成果是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与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签署了谅解备忘录(MOU)。在许正宇先生的见证下,该谅解备忘录旨在建立并推广金融争议多元化解决(ADR)机制。该协议旨在提升金融消费者保护水平,并维护区域及跨境金融市场的稳定。

此外,许正宇先生还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理事长郭大勇先生以及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周小全先生进行了会晤。在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主办的“2026沪港合作交流论坛暨服务中资企业走出去座谈会”上,他向约20家上海企业的代表发表了致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常任秘书长(财经事务)张璘女士亦随团参会。

受影响对象

参与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上海之间跨境活动的金融机构、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及内地企业。

跨境背景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与中国内地上海之间的双边金融监管合作及跨境金融争议解决机制。

后续关注事项

  • 香港金融纠纷调解中心与上海金融消费纠纷调解中心所签署谅解备忘录的详细内容及操作指南。
  • 关于跨境人民币及大宗商品市场互联互通具体项目的进一步公告。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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