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变化
- 发言人谈话涉及美国制裁立法、FCC/DHS 措施、网络安全警示,以及关于 USD 30 billion 互惠关税减让安排的磋商。
- 发布了针对欧盟混合动力汽车出口限制、欧盟委员会采购规则以及中国在产能过剩问题上立场的回应。
- 推进了与柬埔寨、佛得角、波兰及金砖国家伙伴国的双边合作协定与委员会机制。
在中国内地、欧盟、美国及新兴伙伴市场运营的企业、贸易法律顾问和国际商业实体,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MOFCOM)于 2026 年 7 月至 9 月期间发布的一系列声明、双边协定和监管立场的深远影响。
发布的最新动态突出了重要的国际贸易、产业和外交进展。首先,商务部回应了涉及主要贸易伙伴的关键贸易摩擦与制裁问题。其中包括新闻发言人于 2026 年 9 月 24 日就美国出台《2026 年林赛·格雷厄姆制裁俄罗斯与伊朗法案》发表的谈话,以及针对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和国土安全部采取的消极行动可能实施的反制措施公告。此外,商务部还指出了中美双方就拟议的 USD 30 billion 互惠关税减让安排正在进行的磋商。
其次,在涉及欧盟方面,商务部对关于中国混合动力汽车对欧出口可能采取自主限制的媒体报道作出了回应,并回应了欧盟委员会《盟情咨文》及拟议的《公共采购法案》中有关第三国准入的条款。在更广泛的政策立场方面,商务部于 2026 年 7 月 28 日阐明了中国关于产能过剩问题的官方立场。
第三,中国继续扩大双边及多边贸易合作框架。商务部宣布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与柬埔寨签署关于第三国贸易措施的双边贸易合作谅解备忘录,并于 2026 年 9 月 15 日与佛得角签署《关于共同发展的经济伙伴关系框架协定》。此外,中国—波兰经济合作联委会第 20 次会议于 2026 年 9 月 1 日在北京召开,同时发布了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后金砖国家经贸合作的最新动态。
在国内方面,商务部于 2026 年 9 月 18 日详细阐述了《推动智能家居消费行动方案》。这些新闻发布反映了商务部在全球贸易动态、国际采购规则以及双边商业纽带方面的持续监管立场。
受影响对象
在中国、欧盟和美国之间运营的国际商业企业、汽车制造商、科技公司、贸易法律顾问及跨境出口商。
跨境背景
直接影响涉及中国、欧盟、美国及发展中贸易伙伴的国际供应链、贸易救济合规、关税考量和跨境商业规划。
后续关注事项
- 请在官方网站查看商务部各项公告的官方文本及实施细则。
- 密切关注有关中美关税磋商结果的正式监管通知。
本文仅提供一般性信息,不构成法律意见。必要时请查阅官方文本并根据您的具体情况寻求专业建议。